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4号)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审核等程序,并报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确定我省29个集体(团队)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建议名单,40人作为全国模范教师推荐对象建议名单,50人作为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对象建议名单,5人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建议名单,6人作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建议名单(上述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13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形式,向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大院高教大厦1716室(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37629930、020-83134955
传真电话:020-37626562
电子信箱:edusyzp@gdedu.gov.cn
附件: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及事迹材料
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