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培训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8 00:47:38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培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系统)数据填报质量,现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使我省中职学校系统各级用户(地市、县区、学校)了解系统功能要点和优化升级内容,掌握数据上报和审核要领,提高数据填报质量。提高中职学校系统各级用户应用能力,推进系统相关数据采集和应用工作。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教育局的业务处室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每个单位限2人;

  (二)各中职学校校长、业务处室负责人、系统管理员,每个单位限3人;

  (三)除高职附设中职班以外的其他附设中职班(包括普通高校、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附设中职班)的系统管理员,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每个单位限2人。

  三、培训时间

  各市教育局收到本通知后,按照培训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组织辖区内各级用户参加培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省完成地市级线下培训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四、培训内容

  总结上一年度数据采集工作(含2023年度数据异常学校情况反馈)、数据填报规范、数据质量提升方法、数据应用。介绍2024年度系统升级改造功能、系统表单与数据逻辑关系、系统字段项定义解析、系统操作指南、信息化建设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效率、现场答疑交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工作,以市为单位组织报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培训期间实施签到制度,确保参会人数及培训效果。

  (二)本次培训讲师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提供,讲师往来交通和食宿费用均由系统开发单位承担。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费用。参会人员往来交通及食宿不做统一安排,费用按照相关标准由所在单位承担。

  六、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李晓威、李丹,024-86896319、18624081539

  中职学校系统开发单位:王蔓,13898100588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jyt.ln.gov.cn/jyt/gk/zxtz/2024081516492834137/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