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宁教办函〔2024〕25号),经各地及有关单位(学校)推荐,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确认,拟遴选确定全区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0名,全区高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16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7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有不同意见,请于7月29日18:0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559111
电子信箱:nxjyttwyc01@163.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邮编:750011
附件:1.全区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拟确定人选名单
2.全区高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拟确定人选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7月22日
附件下载:全区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拟确定人选名单.pdf
附件下载:全区高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拟确定人选名单.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