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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1 05:42:27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市委,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语委、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团区委、人民武装部,各高等院校:

  2024年9月第三周为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2号)精神,做好我省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推广普及活动,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提高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三、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6日至22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省性宣传活动。各部门分别在本系统内开展以下推普宣传活动。

  1.省教育厅、省语委:牵头组织开展全省推普周宣教活动。会同厦门市教育局(语委)举办全省推普周开幕式等重点活动,协调组织九部门参加实地调研、观摩活动。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要求开展海报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开展经典润乡土、“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举办省级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和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举办一期全省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线上培训、一期全省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班;申办“2025中国诗词大会”福建地区选拔赛;在福建教育电视台、《小学生拼音报》上集中展播(示)全省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优秀诵读、书法作品;开展“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指导《小学生拼音报》开展“书香新福建,典亮新征程”小学生经典阅读竞赛活动。

  2.省委宣传部:推动省级媒体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成就,报道基层推普典型。

  3.省民族宗教厅:组织全省民族与宗教系统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

  4.省人社厅: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培训。

  5.省文旅厅:指导各地各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窗口”和旅游场所,开展语言文字特色展、普通话导览服务等宣传教育活动。

  6.省广电局: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组织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在推普周期间积极开展集中宣传。

  7.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和“军地联合”推普活动,抓好部队普通话学习教育和语言战斗力提升。

  8.团省委:组织全省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携手普通话,青春实践行”青年志愿者推普进社区。

  (二)指导开展地方性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围绕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宣传重点,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挖掘并展示地方和本系统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三)创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本系统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鼓励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参与推普活动。教育部门户网站将刊发推普周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宣传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门户网站等平台载体,拓展推普活动的领域和范围。要以推普周为契机开展可持续常态化推普活动,为推普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含平潭,下同)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策划推普周活动方案,将活动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相结合,与教育强国建设相结合,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典型,推出1—2个重点活动县区。各设区市活动总结(含文字、图片、活动亮点、典型案例等)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邮箱:jyttwyc@fjsjyt.cn。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广电部门,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要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增加宣传互动性,提升宣传集聚效应。要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推普周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三)严守各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防止盆景式、一阵风式活动,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黄晓莉;联系电话:0591-87091318。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4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408/t20240830_65087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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