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意见》(陕政教督〔2019〕5号)等文件精神,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10月对榆林市横山区神木市进行了过程督导,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目前2个区(市)对省级过程督导反馈的问题已进行整改。经区(市)级申报、榆林市政府复核并申请,省教育厅拟对榆林市横山区神木市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联系人:罗东
联系电话:029-8866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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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