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全省乡村中小学“以美育人 向美而歌”合唱培育工程的通知》(教体卫艺〔2023〕46号),我省自2023年开始启动乡村中小学合唱团培育工程,计划利用3年建设100个乡村中小学生合唱团。全省第一、二批共遴选试点中小学65所,帮扶高校36所。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第三批试点中小学与帮扶高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三批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产生35所试点中小学和部分帮扶高校。遴选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组织管理等遵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全省乡村中小学“以美育人 向美而歌”合唱培育工程的通知》(教体卫艺〔2023〕46号)执行。
本次遴选由省教育厅主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承办。请参加遴选的地市和高校认真填写《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试点学校推荐表》(见附件1)和《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帮扶团队报名表》(见附件2),于9月25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PDF版和Word版,文件名以单位名称命名)报rwys@ncwu.edu.cn邮箱。
联 系 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史丽晴、赵梦茹。
联系电话:0371-86560858。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