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河南省工匠实验室建设的通知》(教职成〔2023〕255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首批认定了20个省级工匠实验室(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匠实验室建设工作。工匠实验室建设项目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创新探索,是推动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企业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效益提升的重要载体。各地、各有关牵头学校、企业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将工匠实验室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参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范、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真正打造一批省级工匠实验室样板。
二、完善优化工匠实验室建设任务。各单位要及时调整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周期按2023—2025年执行,进一步细化《河南省工匠实验室申报书》和校企合作协议中的具体任务,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做到目标清、任务清、职责清、措施清、时限清。要充分发挥工匠实验室汇聚企业技能大师、学校教师等人力、智力资源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善思考、勤动手、敢创新的工匠团队,培养更多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要积极对接企业需求,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扩大工匠实验室的服务力、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
三、动态监控工匠实验室建设成效。要坚持结果导向、实效导向,建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化推广等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企业、高校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开展科研协同攻关,提升工匠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工匠实验室建设成效可检验、可评判。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估,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参与学校和企业,将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和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