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4〕13号)安排,省教育厅组织了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的遴选工作,经各市(学校)推荐、专家评议、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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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高等学校组获奖名单
2.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中小学校组(含中等职业学校)获奖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