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省高校设置行政审批专家组考察,并经省教育厅研究,拟申报设置大同数据科技职业学院(暂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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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