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高度重视校车安全,近期对全市校车的车况、驾驶员资质、校车标识、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逐一检查,举一反三,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校车管理工作。
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对被通报的车辆和人员依法进行责令改正和处罚,在整改完毕前,严禁其校车上路接送学生,其中对逾期未报废校车,督促其单位立即将车辆交金属拆解回收公司报废,严禁车辆上路行驶。同时,组织县区公安、交通、教育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校车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严防发生刹车失灵、自燃等重大交通事故,动态消除全市校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确保秋季学期校车安全。
重点强化措施落实。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突发情况下避开积水和易发生路面垮塌等危险路段,严禁超员超速,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下及时停止运行,严防发生遗漏幼儿在校车内的事故。做好校车服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严格驾驶员资格审查,加强校车司机心理健康评估,跟踪隐患整改进展,确保校车服务单位和个人规范安全运营。加大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力度,强化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黑校车”实行“重打击”“严惩治”“零容忍”。
严格许可集成审批。全面推进校车网上集成审批和监管,确保校车所有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足额购买承运人责任险(80万/座),持续提升校车安全风险分级防控管理效能。督促各自辖区内的校车所有人和使用校车学校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道路实时运行的监管,对遮挡摄像头的校车所有人下发督办文件并进行约谈和实地督办;对校车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中录入错误信息的校车,督促其录入正确车辆号码信息;对校车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中离线车辆,督促校车所有人整改,确保24小时在线。
强化部门沟通联动。联合公安部门迅速组织警力,对校车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查处,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上下学时段对学校门前机动车辆道路限速、限行,合理规划上下车停靠点,依法惩处校车及其驾驶员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大治理涉及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力度,与公安、应急、教育等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开封市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