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师〔2024〕76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4〕39号)要求,我省已完成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658名招聘特岗教师名单予以公布。请设岗县(市、区)按有关规定做好特岗教师聘用工作,落实相关政策,聘期自签订“特岗计划”协议之日起执行。
附件:安徽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聘用人员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