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访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研讨会成功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10-10 06:51:05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领悟学位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学位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创新制度,202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研讨会在华南师范大学召开。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位工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此次学位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直接回应了国家当前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之需,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会议强调,学位法的有力贯彻落实,是优化我省学位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位授权单位一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充分认识学位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二要做好现有文件清理工作,对照学位法条文规定,立即按照程序启动本单位学位管理文件修订工作,切实提升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时效性。三要依法开展学位授予,强化自我管理,建立本单位学位质量保障制度,依法依规处理学位争议。四要持续深入推进教育改革,根据自身办学类型、办学水平和办学特点,结合学位法对分类培养、分类评价的具体要求,以服务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为方向,着力于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制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

  会议要求,全省各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位法,准确领会其核心要旨,深刻领悟党的领导是做好学位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扎根中国大地的价值立场,勇于承担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使命任务,牢固树立服务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的鲜明导向,严格遵循保障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推进我省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

  会议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林华教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解读”作专题授课,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周详教授围绕“《学位法》的守正创新——立法与司法实务的视角”作专题辅导,邀请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相关负责同志作业务交流发言。

  会议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承办。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华南师范大学及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相关领导,以及来自省内70所学位授予单位共218名代表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jyzxnew/gdjyxw/content/post_45041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