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06:46:22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广西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

  为落实国家和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区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工作,决定开展2024年度诊改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目的

  为推动各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办学基本条件,引导职业院校切实履行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握诊改制度建设方向,督促职业院校有效落实诊改实施方案,以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支撑,以自我诊改为手段,加快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机制,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我区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复核对象及要求

  百色职业学院等24所职业院校,其中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11所(公办6所、民办5所)、普通中职学校9所(区直2所、市属2所、县级5所、民办2所)、技工学校4所(公办3所、民办1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中职学校抽样复核程序及要求详见《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抽样复核工作方案(2023版)》(附件3)、高职院校抽样复核程序及要求详见《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抽样复核工作方案(2023版)》(附件4)。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复核工作由我厅统筹,由广西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诊改复核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接受抽样复核和申请复核的学校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前将《接受复核学校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9月27日前将复核工作方案要求的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xzgm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入校现场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在复核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复核专家劳务费从我厅拨付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项经费中列支,专家差旅费按规定回本人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张晓静,0771—5815347;广西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王自豪,18178632255。

  

  附件:1.2024年度诊改抽样复核学校名单(高职)

      2.2024年度诊改抽样复核学校名单(中职)

      3.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抽样复核工作方案(2023版)

      4.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抽样复核工作方案(2023版)

      5.接受复核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904710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