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厅属事业单位:
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教育督导等八个专项课题已完成全区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设立2024年度教育督导等八个专项课题共计1130项,其中重点课题218项,一般课题912项。现将立项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次立项的专项课题为:2024年度教育督导专项课题141项,其中专项重点课题40项,专项一般课题101项;2024年度基础教育教师发展专项课题120项,其中专项重点课题29项,专项一般课题91项;2024年度广西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专项课题176项,其中专项重点课题52项,专项一般课题124项;2024年度数字资源应用研究专项课题140项,其中专项重点课题17项,专项一般课题123项;2024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149项,其中专项重点课题24项,专项一般课题125项;2024年度艺术教育专项课题144项,其中专项重点课题24项,专项一般课题120项;2024年度体育与健康教育专项课题120项,其中专项重点课题15项,专项一般课题105项;2024年度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专项课题140项,其中专项重点课题17项,专项一般课题123项。
二、研究经费
本次立项的专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诺的经费支持,请予以保障。
三、成果要求
本次立项的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均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均不得延期。
在申请结题时,所有课题均需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结题申请书》(含研究总报告)和已完成的预期阶段性成果等结题材料。获批立项的专项课题预期阶段性成果为:专项重点课题,原则上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专著书稿1部,且提交10000字左右的专题研究报告1份或5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1份;专项一般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成果需提供国内权威中文期刊数据库中的查询报告。
阶段性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此外,获批立项的2024年度数字资源应用研究专项课题,在课题中期和课题结题阶段还需分别提交任一学科学段数字教育资源包一套,包含课例实录、微课、课程设计、课件、配套作业等,后续将推荐选入自治区级数字资源库。具体提交方式请联系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获批立项的2024年度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如有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且课题负责人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1份,则相当于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1篇。
四、课题管理
本次立项的专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课题系统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使用、宣传和转化推广。申报材料纸质原件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以备结题阶段使用。课题研究过程的相关表格可登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查看下载。
请获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及时登录课题管理信息系统确认课题状态,积极准备开题事宜。申报时未提交含有所在单位签章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扫描件的课题负责人,请在课题开题之前补传。请各课题负责人于获批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在系统中完成开题材料上传,于获批立项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在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材料上传。逾期未上传相关材料的课题,系统将自动作撤项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1—5815396、5815194、5815302;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1709办公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jykxghb@163.com;官方网站:https://jykxghb.gxeduyun.edu. cn/。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教育督导等八个专项课题立项名单(共1130项)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