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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07:48:43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经研究,决定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大、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

  二、内容要求

  本届作品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奋力书写教育强国新篇章”为主题,提倡书写或篆刻与此相关的诗词、楹联、文赋等;亦可紧扣展览主题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非自撰内容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并附作品释文。

  三、形式要求

  (一)书法作品尺寸在6尺整张以内,且不得小于4尺对开,一律为竖式书写,书体不限。

  

  (二)篆刻作品只收印屏(附释文),不少于八方印,且至少要有两方印章边款,尺寸统一为四尺对开竖幅。

  (三)所有作品请勿托裱。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的将直接取消参展资格。

  四、作品报送时间

  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

  五、评审安排

  (一)评审分组

  1.教工组(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及学校教职员工)。

  2.学生组。

  (1)大学组(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2)中学组(含高中、初中、中职、技工学校)。

  (3)小学组。

  (二)评审办法

  1.奖项设置。

  (1)教师作品优秀奖10件,入展60件,入选若干件。

  (2)学生作品优秀奖40件(大学专业组、大学非专业组、中学组、小学组每组各10件)直接入展,另入展180件(每组60件),入选若干件。

  (3)指导教师奖。奖励入展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仅限1人,

  2.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评审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以及篆法、草法加强审查。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评选优秀作品的条件。

  3.视情况对获奖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严查代笔和抄袭。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取消获奖及入展资格,同时将抽查结果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

  4.本届作品展不收任何费用。征集到的作品一律不退,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所有权归承办单位处置。

  六、展览安排

  本届作品展择期在广西艺术学院举行, 并出版作品集。

  七、作品报送要求

  (一)学生作品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及学校教职员工的作品以个人名义进行报送。投稿人员可通过广西智慧教育平台(“桂教通”)开设的“‘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活动专栏进行作品信息报送(含报名相关信息、作品照片等)。上传作品照片须为JPEG格式(整幅全景),文件不小于2MB,以“姓名+《作品题目》”命名。报送中学组、小学组作品时需同时上传作者的创作视频(视频录制要求详见附件2)。报送大学组作品时上传学生证复印件。

  (二)每人投稿作品限1件,作品落款姓名须与报名表信息一致。作品原件背面右下方须用铅笔正楷标注“作者真实姓名、学校(或单位)名称、参加组别”等信息。大学组学生投稿须注明“大学专业组/大学非专业组”。

  (三)投稿单位(人)在“桂教通”完成作品信息报送后,将导出的报名信息表,连同作品原件寄至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1202办公室,邮编:530009。

  1.教工组作品收件人:杨巧,电话:18475923820。

  2.大学组作品收件人:唐之怡 ,电话:18587887335。

  3.中学组作品收件人:贾若愚,电话:17852270759。

  4.小学组作品收件人:黄伟捷,电话:13950387562

  八、其他事项

  (一)本届作品展由广西艺术学院承办,作品展活动所需费用从我厅划拨至广西艺术学院的2024年校园足球、体育比赛、艺术展演、学校卫生及国防教育专项经费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标准列支。

  (二)对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本届作品展作品集2册;对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获赠本届作品展作品集1册。有作品入展的教师可获推荐加入广西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证书和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3个月内由承办单位寄送给作者。

  (三)对代笔和抄袭作品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有作弊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四)投稿作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五)凡投稿者视为其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要求。

  九、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师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认真做好作品审查工作。不得选送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作品,一经查出,将对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广西艺术学院吴善贞,18677162805;自治区教育厅赵彦彦,0771—5815228。

  

  附件:1.“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信息表(样式)

  2.“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视频录制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9047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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