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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07:11:31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要求,强化职业院校常规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提升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现就2024年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发布、备案、指导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职业院校及时更新、修订和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于9月17日前通过学校网站或市教育局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页面要确保能够稳定访问至下一次更新发布。

  二、请各职业院校根据各专业最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填写《人才培养方案信息汇总表》(附件1),并于9月20日前通过链接(http://https--www--wjx--cn-0ed44c55a1.zipv6.gxzf.gov.cn/vm/YzYzSlv.aspx)报送我厅。其中,各市、县属中职学校汇总表由所属市教育局汇总为一张表后报送;各高等职业院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发布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随机抽查。

  三、请各市教育局做好所辖市、县属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备案工作,并参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判表》(附件2)对所辖学校进行指导,重点指导、督促民办中职学校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备案情况、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指导情况、改进效果等)通过链接(http://https--www--wjx--cn-0ed44c55a1.zipv6.gxzf.gov.cn/vm/QDJY2zg.aspx)报送我厅。

  四、请广西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学校(附件3)就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对被帮扶学校进行专门指导,并于9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被帮扶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指导情况、改进效果等)通过链接(http://https--www--wjx--cn-0ed44c55a1.zipv6.gxzf.gov.cn/vm/QDJY2zg.aspx)报送我厅。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吴珂,0771—5815180。

  

  附件:1.人才培养方案信息汇总表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判表

      3.广西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学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90524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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