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4〕2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已开工在建新校区项目或者各级政府新建中等职业学校项目,项目资金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且达到以下两项要求之一:
(一)完成投资预算总额30%以上的资金支出;
(二)有两栋及以上核心建筑竣工封顶。
二、申报主体和申报责任
(一)区直学校由主管部门向我厅提供申请材料,各市属及县级中职学校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厅报送申请材料,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纳入申报范畴。
(二)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前期工作真实性负责,如有必要,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校进行现场检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项目业主必须提供申请项目资金的请示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施工许可证、校园总平面图、施工现场照片等。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不实,我厅将不安排当年任何奖补资金,并扣减第二年现代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额度。
(二)申报项目必须手续完整,优先筛选规划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保障有力,历年来项目建设推进落实情况好的项目。
(三)各单位在申请文中要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实施计划符合我单位(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债务风险”等要素。
四、资金额度根据建设规模、建设完成质量、原母体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质量、对地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等因素,每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为3500万元至5000万元。我厅将按工程进展情况和地方实际投入情况,结合当年专项经费情况分年度进行奖补。
五、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报送至我厅,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办公楼2423室,收件人及电话:李杰妮,0771—5815407,邮编:5300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zcc001@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李杰妮,0771—5815407;李春鹏,0771—5815182。
附件:1.学校2024年新建中等职业学校专项奖补项目报送表
2.项目其他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