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424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拟认定刘源等708名同志为首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并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领域调配至相关分委会,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成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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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