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我省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考虑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23〕5号)。
已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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