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抓教师队伍“第一引擎”,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聚焦打造“库区教育高地·重庆教育强县”,积极构建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在强师惠师上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着力锻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全过程培育养成,聚焦重点强师能。一是新教师源头培养强基础。实行“1+2+N”多元培养模式。“1”即筑牢师德为核心,“2”即夯实扎实学识、育人能力两个基础,“N”即搭建多元培养平台,畅通教师发展渠道。采取“订单培养+师徒结对+成效同考”等模式,实施“1年成长,3年成才,5年成骨干”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建立县级“优秀年轻干部库”,优选102名年轻教师入库,推动落实“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教师,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成领导干部”机制,构建年轻干部梯队培养体系。二是骨干教师示范培养提技能。坚持问题导向、任务驱动、对标施训、精准培训,依托教学大比武活动、教师基本功竞赛、忠诚教苑讲坛、“国培计划”、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等活动,探索“赛—培—研”一体化骨干教师培养模式。培育市级特级教师6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名、市级骨干教师115名;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814名。112名骨干教师选聘为县兼职教研员,分片分校带动教师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名师名校长高阶培养促引领。按照“协同共育、个性培养、育用结合、科学评估”的思路,采取任务驱动模式,通过集中培育、导师指导、名校访学、团队建设、成果展示、示范提升等环节,全面提升名师名校长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理论素养、实践创新能力和个人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市级学科名师10名、县级名师19名、县名师工作室6个;市级名校长2名、市级名校长工作室2个、县级名校长3名,实现身边有榜样、学校有标杆、学区有名师、全县有引领。
二、坚持全领域改革保障,定稳基点促师为。一是深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教师考核特别评价制度,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市级讲课一等奖及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教师,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优化教师超额绩效分配办法,树立实干实绩实效导向,将教师工作量、业绩成效作为分配核心指标,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二是强化职称评聘规则。坚持师德为先、教学实绩为重的分级管理考核机制,根据城区教师、乡村教师的不同情况,实施有区别、有梯度、有层次的申报评价条件。在中级职称评聘中,对在乡村连续任教满15年以上的优秀教师优先评聘;对在乡村连续任教满20年以上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称评聘中体现人文关怀。五年累计审核推荐副高级以上教育人才340人。三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坚持城乡统筹一盘棋,加大教职工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切实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面对当前乡村小学教师总体富裕,中学教师学科性差缺的现状,以“总量控制、盘活存量、城乡一体”为原则,成功“带岗分流”农村学校富裕教师162名。持续组建教育集团21个,教研联盟和学习共同体7个,县内交流干部教师368名,对口协同发展交流干部教师10名,充实招募“银龄讲学”教师9名,“三区”支教教师9名,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坚持全角度氛围营造,夯实支点暖师心。一是积极选树典型。近年来,累计选树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宣传人选”285名,推荐选树重庆市“最美校长、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20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为从教20年、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突出正面典型的榜样教育和事迹宣传的情感感召,着力营造尊师重教、惠师强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二是诚聘紧缺人才。出台《忠县教育人才引育办法》,明确引进人才薪酬待遇、安置补助与岗位补助、安居支持标准,最高可按50万元议定紧缺人才年薪。建立教师周转房1000余套,20名优秀教育人才“拎包”入住忠县人才公寓,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及其配偶随调随迁和子女入学问题。近年来,引进部属师范院校公费生、双一流高校紧缺学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师范本科优秀大学生、县外优秀教师381名,促使教师资源扩优提质。三是营造暖心氛围。维护教师尊严和合法权益,建立教师管教“容错纠错”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涉校涉师矛盾纠纷5起,切实保障教师教育惩戒权,防止好教师被污名化,激励教师担当作为。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赋予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统筹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实施校园暖心行动,开设教职工健康服务站,提供心理咨询和减压舒缓等服务;建立重大节日的慰问制度;倡导有条件的学校设置母婴休息室、开设教师子女托管托育服务。营造社会尊师氛围,建立与卫生、文旅、住建等行业交流合作机制,出台针对教师优待政策。建立重大疾病、重大变故慈善救助机制,实施关爱帮扶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