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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07:27:52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7号)工作安排,在各地各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第二批30个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现予以公布。

  各入选学校要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三年实施方案》的相关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突出创新和特色,稳步开展建设。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试点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和支持政策,通过试点校的建设,以点带面引领省内学校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智慧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新途径和新模式。

  附件: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410/t20241009_65402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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