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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07:37:28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将对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往届非在职毕业生的高考生源地应为陕西省,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均为陕西省。

  二、审核方式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三、申报时间

  申请平台于2024年10月15日8时至26日22时开放(考虑到资格审核需要,结束时间较普通研究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提前2天,请未通过的考生及时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硕士研究生一致,视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情况可在后期单独开放。

  四、报考材料

  (一)所有考生在平台“上传申请材料”中应提交的资料。

  1. 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

  2. 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 学历证书或就读证明;

  4. 学位证(已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

  5. 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6. 工作证明。

  (二)在平台“上传申请材料”中“其他”类应提交的资料。

  1.应届考生:(1)生源地证明(高考录取院校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预科”和“专升本”考生还需本科院校出具的录取名册或证明);(2)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提供“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新生名册”。

  2.往届非在职考生:陕西省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考生:(1)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读证明;(2)生源地证明(要求同应届考生)。

  (三)有关说明。

  1. 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无法验证考生本人少数民族成分来源的,需提供父或母(与本人少数民族成分一致一方)的户口簿,并附本人签署的亲属关系说明。

  2. 所有材料需依序排列,每个材料均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并按材料名称命名(如“×××-生源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压缩包命名为“×××-考生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格式要求提交的材料(如手机拍摄的照片),不予审核。

  五、其他事项

  2025年1月15日起,平台将开放打印下载功能,考生及学校均可下载打印留存。

  省教育厅将在门户网站公示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有疑义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

  联系人:刘天宇

  联系电话:029-88668916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gsgg/202410/15/24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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