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25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义务教育师资薄弱环节改善暨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教办师〔2023〕389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度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育计划的通知》(教办师〔2023〕349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的通知》(教办师〔2023〕371号)精神,经推荐、选拔、培训、考核和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等程序,拟确定1230名教师为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8371名教师为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现将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如对公布的人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教师工作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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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