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5年高考报名的具体内容和相关安排。
《通知》明确,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不再分文理科。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通知》明确,从2025年起,享受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资格条件须符合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不能享受民族地区加分。“三州七县一区”具备民族地区加分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22年8月31日前已在当地)的“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
此外,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均须考生本人在高考网上报名时主动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拟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高考报名时不用申报,志愿填报结束后,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