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8)》(教师〔2023〕406号)精神,省教育厅将组织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赴境外开展研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学习借鉴教育发达国家教师教育前沿政策和理论,重点学习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教师职业技能实践、数字技术与教育融合等方面内容,提高教师教育类师资业务水平、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辐射提升我省师范教育质量。
二、研修名额及对象
1.2024年共选派境外研修人员25名,从我省师范类本科、专科院校和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公办本科高校中遴选。各高校选派名额见附件1。
2.研修对象为上述高校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师,优先选派承担我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包括:卓越教师培养改革、UGS协同育人改革、师范生成长工作坊、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能力提升、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24年12月份进行,研修时间10天左右,具体出访时间及目的地国家另行通知。
四、研修方式及要求
研修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调研和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参加研修的学员要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制定研修目标和计划,研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教学活动,研修结束后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研修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题报告会,集中展示交流教师境外研修学习成果。
五、研修经费
省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承担境外研修期间所需的研修费、食宿费、往返国际机票、签证费、保险及公杂费等各项支出。出行前后的筹备、培训等环节必要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分配名额和选派条件,认真遴选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相对较高的教师承担研修任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赴海外执行本次研修工作。近两年内有因公出国(境)经历的,原则上不再选派。
2.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研修对象条件的,不予安排参训且空缺名额不再增补。经审核批准参加研修的人员,须按要求完成全部研修任务,未按规定参加研修的取消其所在单位三年内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特殊原因除外)。
3.因公出国(境)研修项目管理实行团长负责制。研修人员出行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研修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外事纪律及外事授权规定,一切行动听从团长指挥,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事情,凡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请各有关高等学校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境外研修项目报名表》(见附件2),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河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河南师范大学)。
七、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张会敏 0371-69691953 吕康 13803715136
河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河南师范大学)
联系人:王钰亮 0373-3326176 邮箱:hnsdpx@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邮编:453007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境外研修项目名额分配表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