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举办者由成都华西教育产业集团泸州有限公司、西藏天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华西教育产业集团泸州有限公司。拟同意学院办学地址由“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路40号”变更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2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 29 日至2024年11月 6 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向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实名反映。反映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6113112,电子邮箱:1172684563@qq.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