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资助工作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研究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本年度专项课题主要围绕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开展学生资助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资助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学生资助工作队伍执行力”的工作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学生资助的本质和规律研究,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有效的实践经验,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专项课题应围绕政策体系、对象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数智资助、规范管理、资助宣传、队伍提升、资助绩效考核等方面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选题可通过《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参考选题不宜直接作为研究课题名称,可自主进行选题和定题。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课题负责人及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曾经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或目前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的干部或教师;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同时要求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且当年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研究。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
申报人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个课题,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学生资助专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对立项超过3年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相关人员不得申报重点课题。
四、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本年度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所有课题均要求在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周期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
在申请结题时,每项课题均需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结题申请书》(含研究总报告)和已完成的预期阶段性成果等结题材料。获批立项课题的预期阶段性成果要求为:获批立项的专项重点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者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中文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专项一般课题原则上需提交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中文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获批立项的专项自选课题原则上需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相关研究报告。
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成果需提供国内权威中文期刊数据库中的查询报告。
阶段性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五、课题经费
本年度专项课题中,由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每项2—4万元资助经费,根据研究设计质量和评审结果确定具体资助金额,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分两年拨付,第一年资助经费将在课题获批立项后拨付,第二年资助经费将在课题开展研究一年后中期评估合格再拨付,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照1:1的比例进行研究经费配套。本专项课题自选课题的研究经费自筹,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费支持。
六、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课题申报材料的表格模板详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的“下载专区”(网址:https://jykxghb.gxeduyun.edu. cn/)。
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申请须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再由各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校推荐课题不超过1项;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市县所属学校课题申报需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如学校、资助中心等)和市级管理部门(各市教科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等)推荐,由各市教育局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市推荐课题不超过5项。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并报送至相应地址,同时收集电子版(《申请评审书》、《课题论证活页》和《课题申报汇总表》word版)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级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等,签署明确意见,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也不返还申报材料,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
七、其他事项
(一)为了解掌握2022年和2023年所立项的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课题组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报告报送至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续将组织专家对课题阶段性成果进行评议,对完成阶段性研究目标或已结题的课题下达第二批课题研究专项经费,报送范围包括2023年35项课题和2022年立项但未进行中期评审的9项课题,名单详见附件2。中期评估的课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504室。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771—5814815;电子信箱:zzzx@jyt.gxzf.gov.cn。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需中期评估学生资助专项课题名单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