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四川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和四川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要求,经遴选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等程序,拟确定四川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写明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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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