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专栏 > 辽宁发布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

辽宁发布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

发布时间:2021-05-21 03:58:12作者:来源:

  (记者 刘玉)2021年高考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高考安全顺利,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5月17日发布《辽宁省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要求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

  辽宁省招考办提醒考生要积极配合疫情排查。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辽宁省招考办还提醒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考生有集中食宿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