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招收特长生学校
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包括三类:
1.体育类: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含北京市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
2.艺术类: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
3.科技类: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
二、招生范围
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含北京市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其中,能够面向全市招生的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三个区的学校原则上不互相跨区招生。
三、招生比例及报考资格
1.招生比例
招收体育、艺术、科技其中一类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收其中两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招收全部三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5%。
其中,具有全市招生资格的城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学校,须按照本校可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计划15%的比例,面向郊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进行名额分配。
注:首都功能核心区为东城区、西城区;城市功能拓展区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城市发展新区为房山区(含燕山)、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生态涵养发展区为门头沟区、怀柔区、平谷区、延庆区、密云区。
从2022年起,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每一类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以内,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以内,各类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可通用。体育、艺术及科技特长生每类招生计划总数不能超过上一年计划数。
2.报考资格
考生须按学籍所在区(注:往届生按初三毕业学校所在区)参加特长生招生,学籍信息最终以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CMIS)内的信息为准。
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城区学校,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四、工作程序
1.测试标准
(1)体育特长生的测试标准由各区参照原市级测试标准执行。新增加的冰雪项目测试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2)艺术、科技特长生的测试标准由市教委制定,各区参照执行。
2.组织测试
各区根据全市规定的测试时间统一组织测试,并制定本区的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统一测试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组织机构、安全预案等内容。并请于5月10日前将各区测试方案报我委体卫艺处。
3.结果公示并上报备案
6月4日前,各区将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6月7日前,各区将测试合格学生名单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7月底前,各区将本区高中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情况报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