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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规划〔2021〕3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16:19:05作者:来源: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教育局:

  现将《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31日

  

  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建设一批“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和吉林省《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立足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将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融合应用作为推进“互联网+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工程。

  (二)建设目标。到2022年,基于吉林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覆盖全省各县(区)的“互联网+教育”试点校,按年度分批次重点支持建设120所“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60所乡村中小学、60所城镇中小学)。通过高质量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以及“三个课堂”的有效实施,探索建立城乡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有效机制,借助可实施、可操作的技术和组织方式以及教学模式,帮助乡村薄弱学校解决现实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有效提升。

  二、项目任务

  试点学校结合区域和学校特点,切实做好各项任务,并做出区域和学校特色。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完善应用环境。各地立足实际,加快完善项目试点学校硬件设施与软件资源建设与应用,充分发挥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对项目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大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教学资源专区”、“‘三个课堂’专区”建设,创建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更加适宜学生全面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应用环境。

  (二)形成应用案例。依托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组建以乡村学校为主体、城镇学校为引领的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开展“三个课堂”应用实践与研究,不断创新应用形态。建立完善区域研修制度,探索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研模式改革,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拓展教学时空,促进教学组织方式重构和教学方法创新,积累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和创新模式,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应用案例。

  (三)提升信息素养。通过项目试点学校的整校推进方式,加强对校长、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业务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学生收集、整理、分析信息的能力,引导学生开展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发挥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项目试点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区域创新路径、分类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逐步缩小城乡间、校际间的教育质量差距,普遍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实现乡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试点校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

  (二)申报要求: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能够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基教、教研、师训、电教、信息、装备等相关业务部门,从教研指导、教师培训、技术支撑、运行维护、咨询服务等方面协同保障项目的推进力度;乡村试点学校校长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班级网络带宽和多媒体设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学校能够从人力、物力等方面保障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城镇试点学校在区域内拥有较强师资力量、较高教学水平,学科建设具有较高影响力,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和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等方面具备一定经验和成果,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电化教育示范学校、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行动优秀学校、数字校园示范校优先推荐)。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3月底前,省教育厅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

  (二)申报阶段:2021年4月底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学校完成申报工作,省教育厅根据申报条件及各市(州)具体情况确定试点学校名单予以公示。

  (三)实施阶段: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各市(州)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学校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四)评估阶段:2021年10-12月及2022年10-12月,分两批次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验收,并按年度各评选出60所“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30所乡村中小学、30所城镇中小学)。

  (五)总结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各市(州)组织试点校开展总结工作,提炼先进经验,形成典型案例。省教育厅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团队对各试点学校进行评估考核,对优秀的试点案例给予表彰与推广。

  五、申报办法及流程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市级项目组织单位,负责本地项目申报推进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在本辖区遴选2所试点学校(1所乡村中小学校、1所城镇中小学校),完成《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的组织填报工作,并报送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市(州)组织单位联系表》(见附件3),并在《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申报表》“推荐意见”栏填写相关意见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21年4月20日前邮寄至省电化教育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王喆、田宏,电话:0431-85350083,邮箱:752346383@qq.com,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邮编:130033。

  (三)省教育厅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试点学校入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后下发通知,组织项目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实施,各地电教部门在当地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项目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三个课堂”落地实施的有效载体,组织本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明确责任单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教育行政、教研、电教等多部门协同联动作用,加强统筹规划,保障必要条件,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导考核。学校要将充分利用线上教育教学资源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服务保障。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全省项目试点学校的相关培训及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专家对项目试点学校进行集中或分片、分类培训等服务工作。各地要立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关键环节,破解难点问题,有序推进线上线下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着力推动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内容重构、教学方式优化和教学组织变革。

  (三)经费保障。各市(州)、县(区)要统筹各类项目中的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尤其要使用好“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实施学校倾斜,使用效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因素。要制定对输出端学校和教师的激励政策,为设备采购、购买服务、资源建设与配置、教师培训、教学应用、考核激励等提供经费支持。

  (四)评估考核。项目周期为二年,省教育厅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组对各试点学校进行评估,对措施得力、亮点突出的单位授予“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领航学校”,在重大工程和项目资金拨付方面给予倾斜;对实施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单位,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过程性督导。

  附件:

  1.“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申报表

  2.“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市(州)、县(区)组织单位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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