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至28日为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日。全省共设立258个监测点,对四、八年级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进行了监测。
5月28日,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王东,深入榆次区北大培文晋中实验小学、北大培文晋中实验初中、晋中市榆次区大唐现代双语小学、晋中大唐现代双语中学、榆次区第五中学进行了实地督导。
王东指出,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决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
王东强调,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教师队伍更强、人民群众更满意”的优质均衡发展理念,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功能,扎实做好监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努力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扎实有效持续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样,我省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云冈区,长治市平顺县、沁县,晋城市城区,晋中市榆次区,运城市河津市,忻州市繁峙县,临汾市浮山县、乡宁县,吕梁市柳林县、岚县等12个县(市、区)的167所小学、91所初中作为样本校参加了质量监测。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监督指导下,12个监测县(市、区)精细准备、严密组织,圆满完成了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