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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09 15:48:30作者:佚名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教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以下简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制度化为抓手,以信息化为牵引,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开效能。

  (一)做好总体部署,健全制度体系

  一是做好全年工作谋划。根据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对照工作要点逐条逐项提出要求、细化举措、列明进度,做好全面统筹谋划。二是落实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根据修订后的《条例》精神,指导机关司局(单位)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严把流程时效关,及时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公开透明。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工作规程。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研究出台《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工作规程》,明确计收要求、工作流程、监督机制,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秩序。

  (二)加强信息管理,优化平台渠道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部门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发布《教育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涵盖47部部门规章。建设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标注失效文件,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二是持续优化公开平台渠道。改版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照《条例》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科学划分目录,优化页面展示,打造条目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的教育信息公开窗口。三是持续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充分利用新兴传播形式和发布平台,围绕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加强校园防控、招生考试调整等热点问题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以政务微信“微言教育”为核心,通过短视频、长图、动图等多种形式彰显教育系统精神面貌和工作成效,主题专栏累计阅读量超过30亿。

  (三)严把时效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文件578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66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92件。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按时发布教育领域各类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教育事业发展和经费执行情况等数据统计,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工作推进情况和督查督导结果,做好公务员招录等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二是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61件,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7件,均维持原办理结果;引发行政诉讼共1件,判决胜诉。开发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和案例检索系统,完成自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受理的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据录入,为研判和答复的科学性规范性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持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开展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对75所部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摸底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妥善处理有关举报事项,有效指导高等学校讲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47

  规范性文件

  24

  24

  19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9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4

  1759012.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2

  7

  2

  

  

  

  7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2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7

  2

  1

  

  

  

  210

  (二)部分公开

  9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2

  0

  0

  0

  0

  0

  3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4

  0

  0

  0

  0

  0

  1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5

  0

  0

  0

  0

  0

  5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0

  2

  0

  0

  0

  0

  1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3

  0

  0

  0

  0

  0

  2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29

  1

  0

  0

  0

  0

  3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44

  2

  1

  0

  0

  0

  247

  (七)总计

  755

  7

  2

  0

  0

  0

  7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0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0

  0

  0

  7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教育部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例如一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制度需要更新,公开平台便民化有待提升,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还需深化,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教育部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工作全局,深刻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条例》精神和国务院有关部署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助力建设教育强国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更新完善制度规范。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修订《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为进一步深化高校信息公开、提高高等教育透明度打好基础。

  二是不断优化公开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优化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确保互动实效。

  三是落实公开考核监督。发挥第三方评估引导作用,为部属高校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强化对部机关各司局(单位)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评估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是做好公开业务培训。面向部机关司局(单位)和高等学校,深入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有效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公开队伍开展工作,持续提高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教育部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moe.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A01/202101/t20210129_511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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