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下列学校变更举办者,现予以公示。
一、江西工程学院举办者由“杨名权(自然人)、余振华(自然人)、徐尔达(自然人)”变更为“新余鹏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举办者由“新乡医学院、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乡医学院、上海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举办者由“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建联建筑安装公司”变更为“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市城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日至6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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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