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关于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等四所民办本科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公示

关于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等四所民办本科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9 13:57:38作者:佚名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下列学校变更举办者,现予以公示。

  一、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举办者由“长江大学、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变更为“长江大学、湖北春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举办者由“安徽师范大学、安徽金鼎集团”变更为“安徽师范大学、芜湖市产教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三、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举办者由“桂林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变更为“桂林理工大学、天有世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四、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举办者由“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博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远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变更为“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博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至4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 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586

  电子邮箱:mbjygl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1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5/A03/202104/t20210414_526304.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