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教工〔2019〕61号)要求,市教委对2021年北京市中小学特级校长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8日起至7月14日止。公示期间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反映问题。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
联系单位:市教委人事处
联 系 人:邓永卫 电话:51994766
通信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邮 编:10003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下载:2021年北京市中小学特级校长人选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