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30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精神,及时了解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工及学生健康情况,提高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晚检和师生健康监测能力,市教委在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启用北京教育系统卫生与健康管理系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2021年6月20日—7月15日
二、系统使用用户
区教委、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学校(托幼机构)级管理者、校医、班主任
三、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工及学生基础数据维护、班级管理、用户管理、考勤管理、健康状况登记与管理、疫情跟踪管理、批量数据报送与审核管理、数据退回、考勤与各类症状数据统计、疫情常态化统计报表等。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教委充分利用该系统建立在校内师生教职工健康台账,登记缺勤人数及原因,追踪患病人员的症状和诊断结果,监控防疫数据的变化情况。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模式。必要时根据要求上报相关健康数据。
(二)各区要做好细致的组织宣传和校级培训工作,确保健康台账管理工作严谨、规范、顺利开展。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延报。
五、培训
为确保北京教育系统卫生与健康管理系统的顺利使用,我委拟分区开展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1.各区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各1名。
2.各区保健所负责人1—2名。
3.各区所有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主管领导、校医(园医)和学籍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考勤与健康状况、疫情防控上报与审核及境外师生上报等。
(三)各区具体培训时间见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