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296号
各区教委:
随着气温上升,天气炎热,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日前,全国多地先后发生溺水事件,造成多名中小学生死亡,令人痛心。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做好宣传教育提醒
各区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距离暑假还有一个月时间,各区教委和学校要紧盯放学、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以及各类安全活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醒,重点突出防溺水等内容。
二、紧盯关键防控措施,反复强调“六不”要求
各区教委和学校要提醒家长落实《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要求,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反复强调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他人溺水要积极主动呼唤周围成年人施救,防止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造成连带溺水事件发生。学校要提醒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要在外逗留,并将离校时间告知家长,提醒家长掌握学生行踪。
三、紧盯重点学生群体,做到家校密切配合
要加强家校沟通,提醒中小学生家长尽心尽责、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对孩子的行踪“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管护。要紧盯重点学生群体,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健全关爱措施,定期开展家访,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家长、老师报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