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29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含开放大学):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北京要求,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一、工作范围
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等,均须参加2020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撰写和报送工作。
二、总体要求
各校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重点反映2020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的新举措成效、提出新发展思路,全面展现学校继续教育在新时代的新发展。高校发展报告的撰写,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客观呈现;二是突出学校办学特色。2020年作为“十三五”收官之年及“抗疫”之年,相关内容可在报告中有所体现。报告的编纂要继续保持北京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的权威性,更加突出实用性,从内容、篇幅和数据方面进行精炼总结,更好地发挥发展报告对教育行政部门、办学高校、服务对象、科研工作者等不同群体的服务作用。
三、报告内容
(一)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应参照《通知》中《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要点》要求,在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基础上进行撰写,重点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和保障要素,用事实和数据客观反映办学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办学中的问题,突出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
(二)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特色案例。本年度特色案例重点聚焦以下主题:(1)继续教育领域课程思政建设;(2)教学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如疫情期间对服务校内教育和服务社会学习的贡献等;(3)服务国家和首都战略,如脱贫攻坚、京津冀协同发展等;(4)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5)其他。报送的特色案例,可包括: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特色创新、社会价值等,不超过1500字。报送的特色案例数量至多不超过2个,可择一报送教育部。
(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优秀学生典型案例。内容要充分展现北京高校继续教育学子风采,展示继续教育育人丰硕成果,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800字。
四、工作要求
(一)高校要进一步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部门统筹、专人负责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学校继续教育各相关单位,确保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全校继续教育情况。
(二)我委将组建北京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委会专家组,请相关高校为参加编委会工作的专家给予支持。
五、报送安排
(一)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优秀学生典型案例,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后提报、上传。
(二)6月30日前,各高校将发展报告、特色案例(不超过1个)以及相关数据上传至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jxjy.moe.edu.cn/,用户名和密码与专业填报平台一致),相关纸质文本请盖章后寄至我委高教处(邮寄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邮编:100031)。
(三)7月11日-15日,将本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优秀学生典型案例及状态数据,上报至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http://shuju.cmr.com.cn)。其中,特色案例主题分为(1)课程思政(2)信息化(3)服务战略(4)质量保障(5)其他;文件命名格式为“主题名+学校名”,如“课程思政+****大学”。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 雷 电话:51994832
黄健青 电话:64494267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 赵新芳,电话:53261867,手机1861812551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