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职成〔2020〕12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成人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学分银行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北京市学分银行建设,构建学分银行服务体系,现就有关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之都。以学习者为中心,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为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为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提升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和北京发展的能力。
二、工作思路
北京市学分银行服务体系由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和北京市学分银行联盟成员单位构成,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分期推进”的原则进行。市中心设在北京开放大学,分中心依托16个区分校设立,成员单位由高校、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有关单位组成。第一批试点范围包括开放大学及分校,中、高等职业院校和独立设置成人院校,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学分银行建设的要求逐步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分中心申报
各区开放大学分校按照《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须设立学分银行分中心,于2020年10月21日前以邮件形式,将《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申报表》以PDF格式报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二)成员单位申报
各中、高等职业院校和独立设置成人院校按照《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须加盟为学分银行成员单位,于2020年10月21日前以邮件形式,将《北京市学分银行联盟成员单位申报表》以PDF格式报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三)职责分工
各区教委负责统筹辖区内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并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各分中心和成员单位提供学分银行业务所需的人财物等基础条件,通过试点探索,完善学分银行业务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区域特色和院校特色。
(四)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国兆亮 董昭岭
联系电话: 010-82192276;82192109
邮箱:BJCB@bjou.edu.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