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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09 14:04:42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基〔2021〕10号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省属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晋发〔2020〕30号)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夯实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为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教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教育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延续到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上来,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平稳有序过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立足实际,延续、优化、调整现有教育帮扶政策,保证过渡期内政策连续性,精准施策,精细落实,科学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培育内在动力。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学生内生动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三)工作目标。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的5年过渡期内,统筹推进,攻坚克难,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省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坚持“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严防辍学新增反弹。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二)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补齐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覆盖所有安置点,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一个不漏”。

  (三)持续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巩固中小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加快学校网络提速扩容。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应用培训,培育并推广一批中小学数字校园、创客教育等方面优秀典型,并向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建立名校网络资源共享机制,免费向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放。提升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师生信息素养,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机制,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素养培育,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持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并利用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增加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本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待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向乡村学校倾斜,执行省定最高岗位结构比例。乡村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且不做论文、课题、荣誉等刚性要求。在荣誉表彰评选时,乡村教师名额比例单列。

  (五)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营养改善计划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内午餐工程相结合,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食堂,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加强各级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督查,不断提升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能力和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六)持续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其度过转换期,促进社会融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早期评估与干预制度,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七)持续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与民政、残联、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健全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体系,确保实现各教育阶段、公办与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确保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八)持续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指导高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建立校院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等全员参与的“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提高其就业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就业能力培训,提供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大学生以创新驱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九)持续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指导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动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材料和图书,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十)持续推进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工作。实施县域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省级示范高中学校与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高中学校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通过管理人员挂职、教师交流培训、学生互访互助、优质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提升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十一)持续加大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加强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鼓励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在同等条件下,将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品牌专业建设等重点项目、改革试点优先支持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等职业学校。持续推进重点骨干职业院校对口帮扶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级职教中心,通过互派教师、专业共建、职业培训,把重点骨干院校多年积累的行业、企业资源和优质教学资源引入县级职教中心,帮助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级职教中心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

  (十二)打造升级版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继续做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结合农村干部自身需求,加强政策理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实用技术和生产经营、创业就业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培养造就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干部队伍和新型农村实用人才。

  (十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继续面向农村及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项目。启动公费农科生定向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加大涉农高校、涉农专业建设力度。发挥高等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围绕“新农科”建设,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建设20个左右省级一流涉农专业,力争10个左右专业成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把耕读教育纳入涉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乡村振兴育人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支持企业、科研院所与相关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山西农业大学等涉农高校积极创办产业学院、产业创新研究院,培养适应我省农业发展新需求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指导高校有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广泛参与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十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持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完成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任务,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开展学前儿童普通话水平提升计划。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镇、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组织“职业技能+普通话”培训,提高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的普通话水平,巩固拓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举办“送经典下基层”“经典润乡土”活动,繁荣乡村语言文化,传承中华经典。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多渠道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营造和谐健康的语言生活氛围。

  (十五)开展好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场所,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农技培训推广、农业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做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团巡讲”活动,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专职辅导员骨干、优秀大学生深入到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开展宣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和保障举措。坚决兜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查缺补漏、动态跟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抓紧补齐农村教育短板,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不留盲区死角。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过程,推进各项举措有效落实。

  (二)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常态化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发挥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作用,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

  (三)加强总结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解读过渡期各项教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把握宣传节奏和重点,深入挖掘,系统总结宣传教育系统典型事例,讲好教育系统生动故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作用,促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107/t20210702_925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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