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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5:39:34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基〔2021〕7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山西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目录》中公布的2021学年(上下两学期,即2021年秋季和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2022年中高考辅导材料,是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中小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辅材料代购服务的唯一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依据本《目录》,配合新闻出版、发展改革等部门,与出版发行部门积极合作,共同做好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和发行工作。

  二、为保证中小学教育教学的连续性和教辅选用的严肃性,2021学年各市仍沿用2020学年选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版本,不再更换版本。高一、高二年级使用与普通高中新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册,高三年级使用原版本同步练习册。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市推荐公告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与有关发行部门联系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目录》以外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推荐、不得组织征订、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三、山西育人书店和山西新华书店集团要严格按照我省规定,认真负责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工作。要严格按照《目录》组织发行,严禁在发行过程中增加内容、增删册次、搭售《目录》以外的任何资料,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

  四、各市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全面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将本《目录》和本校教辅选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教辅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各市要在第一时间将本《目录》转发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所辖中小学校。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106/t20210610_922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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