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成〔2021〕10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确保有序参加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7号)要求,我厅成立山西省代表团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我省代表团组队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代表团组成人员
团 长:李秋柱 省教育厅厅长
副团长:李金碧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张铭东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柴鹏 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联络员)
各参赛项目领队
各参赛项目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
2021年我省40所中高职院校221名选手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和高职组共99个项目的比赛,每个项目代表队均由领队1人、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组成,各项目领队、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代表队领队职责
各参赛院校要严肃认真、细致周密地组织好本校参赛工作,负责本赛项的集训、赛项的全部事务和联络工作,领队手机要及时向本队所有参赛人员公布,大赛期间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领队的具体职责是:
1.协调参加本赛项全国赛前说明会,并向参赛学校传达有关精神;
2.协调本参赛队全国大赛网上报名工作;
3.组织本参赛队所有人员赴赛区参赛,领队必须按时到达国赛承办校,并负责往返途中的事务工作,团进团出,确保路途安全;
4.到达赛区后,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省教育厅联络员及时报告驻地位置及有关情况;
5.在赛区参赛期间,负责本参赛队与赛项组织机构及承办院校的对接协调工作,并参加本赛项领队会议;
6.负责与大赛组委会协调解决现场纠纷、投诉申请等突发事件及相关问题,并及时报告;
7.负责本参赛队的安全、稳定及其他工作,加强本队队员疫情防控教育;
8.保持与省代表团和比赛执委会的联系,及时报送本参赛队情况;如遇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9.及时向省教育厅联络员报送比赛结果等信息;
10.对本参赛队参赛全程廉洁参赛、文明参赛负责。
三、其他
1.各参赛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参加各赛项组织的赛前说明会,往返承办校(见附件2)的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各校参赛选手赛前集训相关费用、参赛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学校按规定列支。
2.各参赛院校要按照赛项规程等文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遵守各比赛地和赛项执委会疫情防疫要求,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山西省代表团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鹏 贾琪华
电话:0351-3046534 13453118109
电子邮箱:sxjndszwh@sxedc.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