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议,拟将辽宁大学经济学等4个基地向教育部进行推荐。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决定对推荐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6月25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推荐基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或申报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厅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推荐学校、存在问题及依据;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意见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024-86896698;传真:024-86896244;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附件:拟向教育部推荐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拟向教育部推荐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