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精神“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统称行指委)初评推荐的课程,经课程申报单位所在省份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与该省组织初评推荐的课程统一报送。”现对全国石化行指委、生物技术行指委、船舶行指委、外语教指委等4个行指委初评推荐的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日至4月7日。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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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