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师函〔2021〕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3号)要求,经商省教育科技工会,现就做好首批教育世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开展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发扬教育世家热爱并献身党的教育事业的崇高精神,提升教育世家的荣誉感、获得感,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推动形成好老师不断涌现、教育世家不断出现的良好局面,彰显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不断提升,推动党的教育事业蒸蒸日上、代代传承。
二、范围数量
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每个设区市各推荐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3人,每所高校各推荐1人。
三、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连续3代有家庭成员(范围界定详见《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填表说明)从事教师工作,且长期耕耘在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接力奉献;
3. 师德表现良好,教学业绩突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认可。
四、工作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 遴选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会同市级教科工会、各高校根据通知组织遴选,确定人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3. 审核认定。省教育厅审核后择优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将认定100个全国首批教育世家,于2021年教师节前夕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1. 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
2. 要以事迹为基础,注重家风传承,向农村地区、乡村学校适度倾斜。
3. 要按照程序和标准,广泛动员教师积极申报,精心甄选,严格推选。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请于2021年7月8日前将材料(附件1、2)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寄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葛海燕;电话:025-83335520、83335600;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1206室;电子邮箱:247257299@qq.com。
附件: 1. 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