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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5:42:50作者:佚名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职函〔2021〕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和《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要求,引导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办学单位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主动加强专业建设与专业协同,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加快提高专业群建设水平,经研究,省教育厅将立项并认定30个左右的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均可申请立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总数不超过50个,其他举办五年制高职的高职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个。已立项为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苏教职函〔2021〕1号,含培育项目)的,其相关专业不再重复申报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今后将逐步停止五年制高职办学的高职院校不再申报,未达到五年制高职准入基本条件的办学单位不得申报。

  申请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一)专业群中的各专业须为《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已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组群专业数在3-5个(不可以将专业方向作为组群专业)。专业群名称以群内最能体现专业群特色的专业名称命名。

  (二)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与一批骨干重点企业集群进行深度合作。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

  (三)专业群有院级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专业课程普遍开展项目式教学,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

  (四)专业群保持一定办学规模,近年来招生保持稳定,在校生巩固率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有一定的科研项目与专利。

  (五)专业群核心专业应有两届以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

  三、申报程序和遴选方式

  (一)申报程序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办学机构经所属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学院组织遴选;依据申报限额报省教育厅。

  2.其他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依据申报限额,直接报省教育厅。

  各校应将申报项目和申报顺序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天。

  (二)遴选程序

  项目严格按照《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点认定指标》(附件1)的标准条件,坚持公平择优、规范工作程序、专家评议推荐、行政决定立项、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前公示,立项项目进行评后公示。

  (三)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与管理内容参照《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从立项到验收的期限为两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附件2,每专业群提交书面材料一式3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电子材料);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汇总表(附件3,每校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份,同时提交EXCEL版电子材料);

  3.附件材料。装订为一册,不超过60页。(每专业群提交书面附件材料一式1份)

  (二)申报要求

  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608室),联系人:万炜,联系电话:025-83335623,电子信箱:jsgaozhi@126.com。

  附件:附件1-3.docx

  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点认定指标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

  3.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汇总表

  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6/30/art_58320_9869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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