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高函〔2021〕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结合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采用省品牌专业对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特色专业对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方式实施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7号)有关精神,现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二批)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省品牌专业和省特色专业均应按照《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南》等相关文件,认真制订《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二批)建设方案》(见附件3)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二批)任务书》(见附件2),填报要求与2020年公布的品牌专业二期项目(一批)相同。
二、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二批)建设期为2021年至2023年。建设期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组织验收。
三、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二批)省资助经费仍根据当年度省品牌专业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管理按《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相关规定执行。各相关高校应建立专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规范过程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四、请各高校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任务书、建设方案书面文本各1份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文件名命名规则为“专业序号+学校全称+专业全称+文件名称”)同时发送到jsjxtd@126.com邮箱。联系人:王建军、徐冰,联系电话:025-83335556,83335559。
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二批)名单.docx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二批)任务书.docx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二批)建设方案.docx
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