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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生工作典型经验及新闻线索专项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5:10:58作者:佚名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办学函〔2021〕16号

  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生工作宣传,推广各高校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毕业生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好做法好经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学生工作典型经验及新闻线索专项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典型工作经验。各高校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开放性的经验做法,重点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效,有数据,有举措。(工作典型经验参考格式见附件1)

  (二)典型人物线索。各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一线学生工作人员的典型线索,在爱国奉献、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公益、自强不息、到基层或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方面优秀学生事迹。(典型人物线索参考格式见附件2)

  二、报送安排

  信息报送以月报形式,每月最后一周汇总报送当月的案例线索。重大和突出的典型经验做法和人物可即时报送。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4187403@qq.com,邮件主题以“XX高校学生工作典型材料”命名。

  3、成果展现

  省教育厅将通过省主流媒体对高校学生工作典型高校、学生工作人员代表、优秀学生代表进行宣传报道,同时择优编发《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工作简报》。适时组织各类宣讲活动,宣传推广学生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人物。

  四、其他事项

  1.高校学生工作典型经验及新闻线索专项报送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会同厅新闻办、省报刊总社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将就有关专题组织采访组赴高校进行集中采访。

  2.各高校学生工作部门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会同学校宣传部门做好本校征集遴选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信息员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3.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联系人:

  宋 伟(促进毕业生就业),025—83335142;

  张丽娜(心理健康教育),025—83335543;

  沈 楠(学生日常管理),025—83335877。

  省报刊社联系人:

  李大林(江苏教育报),025—86275659。

  附件:1.工作典型经验参考格式.docx

  2.典型人物线索参考格式.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6/21/art_58320_9868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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