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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表扬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7-09 16:00:38作者:佚名来源: 浙江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激励大学生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浙江广电集团组成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开展了浙江省第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经推荐、评选和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浙江大学胡楠等10名大学生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授予中国美术学院陈沛涛等10名大学生为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提名奖,浙江工商大学陈晴等10名大学生为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入围奖。

  希望受表扬的同学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的优秀品格,学习他们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务实学风,学习他们敢于拼搏、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学习他们勇担责任、无私奉献的道德风貌,以奋发有为的姿态、蓬勃昂扬的精神,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谱写出新的青春华章。

  

  附件:1.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名单.docx

   2.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名单.docx

   3.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入围奖名单.docx

  

  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1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jyt.zj.gov.cn/art/2021/7/6/art_1229266336_4681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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